浙江出台电价调整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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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7:39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陆勇锋记者郑蔚雯)省电力公司近日调整了居民生活用电范围,幼儿园等学校用电纳入居民用电范围;工业、商业等用电电价每度提高0.8分,高耗能企业恢复征收2分钱的农网还贷基金。 浙江省电力公司近日发出文件,就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浙江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文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浙江省电力公司在实施意见中指出,本次销售电价的调整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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