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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青年持刀劫摩托车 畏罪焚烧证据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8:50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月30日讯(通讯员成亮记者杨建林)为了抢劫一辆摩托车,鹿寨县黄冕乡爱国村村民庞某在犯罪行为暴露后,他又将摩托车藏匿起来,竟然还打算将行凶用的刀具焚烧以毁灭证据。日前,鹿寨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4月5日下午5时许,庞某在荔浦县城谎称要租王某的两轮摩托车到金秀瑶族自治
县头排镇。而当车到头排镇时,庞某却改口说要王某送其回鹿寨县黄冕乡爱国村自己的家,当王某开车经过一处沙滩路段时,庞某突然拿出尖刀刺向王某后颈部。王被刺伤迅速弃车向附近村庄奔跑,并大声呼救。庞某做贼心虚没敢继续追赶,只得返回停车处,将摩托车推到一路边旧矿洞内藏匿,并将作案时所穿衣裤脱下连同作案的尖刀一并在洞内焚烧,然后逃离现场。

  去年4月11日上午,藏匿在旧矿洞内的摩托车被村民发现并报了案,民警从衣物灰中提取了作案尖刀。不久,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责编:蒙卫芝 冯杰红(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成亮 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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