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强豆浆坊盗水31万元老板今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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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43 天津日报 | |
胡然 本报讯(记者胡然)今天上午,南开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对本报连续报道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永强豆浆坊盗水案”进行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近3年来,该豆浆坊老板刘勇伙同他人,私自从店外自来水主干管网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内进行使用,盗窃自来水价值高达31万余元。经群众举报,此案被有关部门查获,成为全国首例因盗水而涉嫌刑事犯罪 私接管线盗水价值31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勇是本市南开区永强豆浆坊老板。2001年5月29日,刘勇在鞍山西道学明路拐角处开设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同期,刘勇找到本市自来水集团南开营业部营销员袁某,称其店内水支出高且流量不够用,提出由他花钱让袁某为他从店外自来水主干管网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内使用,袁某应允。此后,袁某雇用数名民工从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一根管道至该店墙根处,之后,刘勇又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数月后,因与窃水管道连接的管道爆裂,被告人刘勇、袁某因恐事发,将窃水管道堵死废弃。经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表计量检定站鉴定,使用此根窃水管道所盗水的价值共计5.4万元。 2002年8月,被告人刘勇发现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门外附近的马路上因拓路施工露出埋于地下的部分自来水网管,遂生盗窃歹念,指使该店厨师长曹某某、副经理张某购买管件、雇用工人,利用晚间施工,从被发现的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一管道至该店墙根处,数日后,刘勇又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至去年8月15日案发。经鉴定,使用此根窃水管道所盗水的价值共计26.28万元。 为脱壳指使厨师长顶罪 去年8月15日,市自来水集团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将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盗窃自来水之事查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18日上午,被告人刘勇召集鞍山西道店总经理曹某及厨师长曹某某商议,决定由曹某某谎称是该店的承包经营人,并由曹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承担刑事责任,由被告人刘勇在外负责平息此事。当日下午,曹某某即按照约定到公安机关投案。此后,为进一步掩盖刘勇盗窃的事实,被告人曹某又伙同刘勇伪造了刘勇与曹某某之间所谓的承包经营协议书,由曹某将此协议书交给曹某某的妻子赵某,告诉赵某该协议是刘勇与曹某某签订的合同,并嘱咐赵某,如果有人调查,就说此协议是在赵某家中找到。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妨碍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去年9月1日,被告人刘勇、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曹某、张某亦先后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