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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找不到加害人,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0:0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问:他人将我殴打成轻伤,我已诉至法院,两审判决均驳回我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我被打伤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未找到加害人。现在我该怎么办?

  答:你应该提供加害人的线索给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第35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部、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在法定侦查
期间内破案。你有义务提供线索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律师韩永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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