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民工砸墙被墙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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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9:07 沈阳晚报 | |
因为一次砸墙时的意外事故,导致张财左腿骨折,田利军腰部受伤,到现在还躺在床上不能活动的两人就是想弄明白,这场“灾难”的发生,他们和雇主谁应该担负责任,雇主分别给他们3000和3500元的补偿,究竟合不合理? 1月31日,记者见到腿骨骨折的张财,他对那场灾难仍然记忆犹新:“1月5日上午11点左右,我们正在砸墙,突然“轰”的一声响,左腿已经被砖头压在了下面。在同伴刘金宝的 记者从沈阳市骨科医院了解到,经诊断,田利军椎弓根骨折,如果不进行手术病人将会双下肢瘫痪。而张财当时是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也需做手术。张财、田利军先后接受了手术治疗,春节前因为没有钱,医院也给他们停止了用药,他们就回到浑南的租住房里养病,也没有继续用药。 据张财的哥哥讲,到现在已经花了2万多元,而且还欠着医院的钱。田利军的妻子刘淑艳介绍,家里算上借的3万元钱,田利军现在已经花费了近5万元钱。 针对此事,和平区文萃路云鼎大厦一楼的雇主刘某解释说,我雇他们砸墙,他们也是自愿的。出事是因为他们违章操作,自己决定从下面向上砸墙造成的,而且事发后他将他们送到医院治疗,为他们支付了近7000元的医疗和补偿费用。刘某还为记者出示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书的大意为:此事故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所致,出于同情,刘一次赔偿张财和田利军医药费3500元和3000元。上面有刘某和受伤家属的签字。田利军的姐姐对此则称,当时并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由于急于用钱治病才按的手印。 就此,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律师解释说:作为被雇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雇主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是雇员违章作业,那么雇主应该和被雇人员共同承担。如果双方达成了协议,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且在伤者治疗中发生的费用远远大于协议赔付的金额,受伤的雇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消原协议,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本报将关注此事。本报记者常成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