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颁桂冠诈骗七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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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9:2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利用某些人爱慕虚荣的弱点,樊某竟然做起了私自颁发各种名目的桂冠的生意。日前,通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3年3月至7月间,被告人樊某在其经营的北京山谷文化艺术研究所,虚构并伪造“中华传统文学艺术研究会”文件及印章、“北京古典文学艺术研究所”及“《中华经典诗篇》编委会”印章,以授予文学爱好者“桂冠诗词艺术荣誉称号”须制作金箔证收取成本费为 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樊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一千元。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