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权力发包工程 受贿8万元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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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2:11 生活报 | |
本报讯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任哈尔滨铁路局某处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较大,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2001年6月14日,哈尔滨铁路大型机械化维修段某部门经理王某、党总支部书记王某某代表单位为了从李某手中承揽到铁路局管内的桥涵工程,趁李有病住院之机,到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高干病房给李某送好处费一万元。 李某现年49岁,大专文化,系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副处长。同年11月份,维修段某部门经理王某、党总支部书记王某某为了感谢李某给其单位哈尔滨铁路局汤林线113公里平改立交桥工程和再从李手中承揽到工程,到李办公室给李某好处费三万元。2002年年末,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哈尔滨铁路局哈长线225公里平改立交桥工程给了该段承建。以上两笔贿赂合计人民币4万元,李某后于2003年10月25日存入某银行,现已收缴上缴国库。今年1月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起诉。(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