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你领到“三薪”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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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2:07 山西晚报 | |
在春节长假期间,有许多人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那么《劳动法》规定节假日加班职工应得到的“三薪”,又有多少人能一分不差地领上呢?1月3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部门以及省城部分商场、超市、饭店、工矿企业等单位的加班职工。劳动部门:初一到初三加班发“三薪”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春节期间,如果初一到初三加班,加班人员应得到“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杨副处长介绍说,对节日加班费,劳资双方需提前协商,约定一个工资基数,但约定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初一到初三为法定节假日,不存在补休问题。企业不能以补休代替应付加班职工的“三薪”。初四到初七为调休日,企业可安排职工补休。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不是很规则的不定时工作制,在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加薪。能领到“三薪”者: 主动加班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要在春节期间和家人团聚,但面对“三薪”的诱惑,还是有很多人主动提出加班。 程女士是一位私企职工。她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她又没和家人一起过。这已经是她第四年在工作岗位上过年了。谈起自愿加班原因,程女士说,平时一个月,她能拿到1700元左右的工资,但春节期间上3天班,她就可以拿到500元的工资。春节期间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下了班可以和家人团聚,她就选择了加班。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我省一些能按时足额发放“三薪”的大型工矿企业里,有很多职工都愿意春节加班拿“三薪”,甚至有人主动向企业申请加班。他们: 加班但不敢有“奢望” 1月30日,记者在省城太原繁华的闹市柳巷,看到某饭店食客如云,很多人为了吃饭正在排队。一问,这里春节照常营业。生意如此兴隆,那么,这里的服务员能不能拿到“三薪”呢? 据该饭店一服务员介绍,春节加班期间,他们没有“三薪”,只是吃得比平常好了很多。另外老板说,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拿到一个红包。但红包里有多少钱,现在还不知道。 在省城某知名连锁超市,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春节期间,职工们每天正常轮班,据一员工说,加班期间,工资肯定不是“三薪”,店方承诺的是给加班员工补休。当记者提出“初一至初三,补休不能代替加薪”时,该员工说他们也不清楚有关规定。 面对法定应得但他们实际上得不到的“三薪”,加班职工多数有怨气也不敢说,他们认为,虽然拿不到“三薪”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但如果因此丢了工作,就不值得了。一个声音:除夕加班也应发“三薪” “除夕夜,别人都高高兴兴地吃年夜饭,我却被安排上夜班,还不给发‘三薪’,这合理吗?”采访中,一位被安排在除夕夜上班的职工向记者抱怨:“除夕加班也应该加薪。”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大年三十值夜班不能算节假日加班。只有在零点钟声敲响之后的加班才能得“三薪”。不过目前,已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将除夕值班按节假日加班对待。有一些专家也建议相关法规应及时出台,让人们高高兴兴地在除夕值班。 必须加班时,工资怎么算?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以下3种情形下,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不得拒绝加班并不意味着发资方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劳动者在春节初一至初三期间,临时被安排参加抢修等工作的,仍可要求“三薪”。 劳动部门提示:劳动者在春节长假期间加班,却得不到加薪的情况下,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滑艳兵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