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街边广告使用挑逗词语 市民恼怒要动手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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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4:42 海峡都市报 | |
作广告宣传讲究广告创意,可福州市的一广告“创意”却引来了市民的非议。1月30日,一读者报料称,在福州市五里亭立交桥附近的福马路上,有两面大型灯箱广告上的广告词,让附近的居民反应很强烈,甚至有居民准备要亲自动手把它给拆了。那么灯箱上究竟是什么广告词呢? 30日下午,记者在福马路上果然看到,两面宽3.5米、长7.5米的广告牌高高地立在 在路边开店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刚看到这面广告牌时,他还真弄不懂是什么意思,以为是附近发廊打的有挑逗性的广告,后来两个员工照着印在上面的号码打电话问了,才弄明白原来是个公司在招租广告牌。 住在附近的一位老太太牵着读三年级的小孙女刚好路过,她气愤地说小孙女前段时间在饭桌上突然说了一句“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搞得一家人尴尬不堪。后来小孩父亲看到广告牌后才恍然大悟,气得差点动手把广告牌给拆了。 随后,记者照着广告牌上的热线电话,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据该公司的一名陈姓负责人介绍,用这样的一句广告词本来是想体现广告的创意,可没想到广告牌做好之后,就有好几个人打电话进来询问是什么意思,搞得他也哭笑不得。他表示,鉴于目前的状况,他们准备近期对广告牌做出修改。 据福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只是用一句广告词和联系电话做一个广告牌,没有配置带有彩色的、挑逗性的人体图像为背景,该广告方式不算违反相关广告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