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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去饭店竟然收取开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8:5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31日讯 一家粥店竟对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开瓶费”,这一行为引起消费者质疑。

  今天,王先生向本报反映,1月27日晚,他和几个朋友到开发区马壕公园南面的一家粥店就餐。考虑到饭店的酒水远高于市场价,王先生就带去了两瓶白酒。吃饭时,服务员帮着打开了酒,当时也没说什么,可是王先生去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写着“开瓶费”20元。对此
,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他说,带酒水是个人的自由,酒店不应该收取开瓶费。

  对此,海政法律服务所的魏主任认为,无论饭店以什么理由收取“开瓶费”都是不合理的,顾客可向消协投诉。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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