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万元讨“例假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8:5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 郑成海) 因楼梯结冰,姜小姐从洗浴中心门口的台阶摔下,例假被“吓了回去”。今天,她到华阳路工商所投诉,要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失和误工费1万元。 21岁的姜小姐说,1月27日下午,她到长春路某洗浴中心洗澡,不慎从结冰的台阶上摔下受伤,洗浴中心人员带她到医院做简单治疗后不再露面。她说,自己当时正好来例假,受 华阳路工商所王所长表示,顾客在洗浴中心门口滑倒受伤,商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1万元赔偿,王所长建议她通过起诉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