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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非正常死亡案该谁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3: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大荔讯 产妇难产非正常死亡后,大荔县卫生局与洛南刑警中队各执一词,均不受理案件,致使死者家属将产妇棺材放置在非法行医者门口二十余天,引起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

  据死者王福玲姐姐介绍,王福玲33岁,怀孕后期曾多次去官池镇大夫孔小丽诊所做产前检查。1月10日晚8时,王家人叫来孔小丽来家接生,孔在王福玲肚子上摸索一番后称,是
要生了,一切包在她身上。晚11时,孔给王肌注一针,口服药一粒,便和王同睡一床打起呼噜。次日凌晨一点左右,疼痛难忍的王福玲喊醒孔小丽,孔又在王肚子上肌注一针,继续蒙头大睡。不久,下床小便的王感觉有东西娩出,孔小丽才起床,询问王家人有无剪刀,手忙脚乱的王家人一时找不到剪刀,孔便用手一把撕下王娩出的一块东西,并扔在盆中,折腾到3点30分,王停止了呼吸。就在王家人抚尸痛哭之时,“孔大夫”悄然离去。

  第二日,王母在给女儿擦洗尸体时,发现一白胖男婴不知何时已产出,并已死亡。悲痛欲绝的王家人投诉到大荔县卫生局,卫生局答复说孔小丽没有注册登记,属非法行医,应通知公安机关。王家人遂向大荔县洛南刑警中队报案,但洛南中队却认为孔小丽不属非法行医,此事是医疗事故,不在他们职权范围。王家人无所适从,气愤之下便将王福玲的棺材停放在孔小丽家门前。(亦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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