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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乘银行疏忽不当得利,被判还钱并付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少记一“0”就丢两万

  储户取款两万一,银行记账时却记成了“2100”。少记一个“0”,银行白丢了18900元。日前,银行通过诉讼追回了储户的不当得利。

  家住广州海珠区的陈某在去年11月26日,到银行取款21000元,经办人员按他所需付了
款,却在电脑记账时少打了一个“0”,输入成2100元。当天下午清点钱箱时,银行发现账款不符,当即拨通陈某的电话,请求他来办理更正手续,但陈推说有事忙,不能前来。

  稍后,银行通过查询客户资料,发现陈某办理了取款21000元的业务后,又立刻到邮政ATM机上提取了两笔款项共4000元。为追回损失、纠正账款差错,银行只得将陈某告上法院。

  海珠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因银行经办人员的疏忽,多取了18900元,这属于没有法律或合同的依据而获利,银行则遭受了损失,因此陈某多取的这笔钱属不当得利。日前,法院判决陈某将18900元返还给银行,并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罗颖 赞锋 志明)(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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