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我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结果,有近一半接受调查的消费者明确赞同“知假买假,买假索赔”的行为。
近七成消费者遭遇侵权
有近七成的被访者反映,近一年来,他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
了损害。调查表明,当前消费领域的侵权问题十分严重。其中,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商品房是被访者最关注的维权领域,他们对这些领域的产品、服务抱有较大的担忧。半数以上的被访者反映,他们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经营者没有主动出示相关凭证;而当消费者向经营者索取凭证时,超过半数的被访者反映经营者不能快捷方便地提供所需凭证。另外,三成被访者反映,经营者“以格式合同减轻或免除责任”的现象经常出现。
文化程度越高越赞同买假索赔
调查显示,只有16.7%的消费者明确表示不赞同买假索赔行为,而明确赞同的则高达49.3%,说明买假索赔的行为在社会上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而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化程度越高的消费者对这种行为的赞同性也越高。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被访者赞同买假索赔的比例最高,为54.1%;大专学历的被访者也有高达50%的赞同比例。在职业方面,党政、国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赞同比例最高,其次是其他企业工作人员。
66.6%被访者认为应增大赔偿倍数
针对《消法》第49条有关“加倍赔偿”的规定是否合理进行评价时,有90.9%的被访者认为这一规定是合理的,只有9.1%的被访者认为“加倍赔偿”的规定不合理。这表明“加倍赔偿”规定被大多数人看作是弥补消费者损失和督促经营者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
当问及被访者“如果要对《消法》进行修改的话,您认为这条‘加倍赔偿’的规定应如何修改”时,调查结果显示:66.6%的被访者认为应“增大赔偿倍数”;31.3%的被访者认为不必改变;仅有2.1%的被访者认为应该“降低赔偿倍数”。这进一步印证了广大城镇消费者对这一条惩罚性条款持普遍欢迎的态度,其中2/3的被访者建议增加惩罚倍数。
“精神赔偿”广受赞同
此外,还有87.3%的被访者认为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进行“精神赔偿”,只有12.7%的被访者认为不必进行“精神赔偿”。这表明大多数消费者对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可以通过相关规定更加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信报记者吴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