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们的轻信和投机取巧心理法官提醒注意防范不可急功近利
本报讯为了能够获取钱财,骗子往往不择手段,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借此骗得他人的信任、诈取金钱。而有的人偏偏对这些“邪门歪道”抱有幻想,以致上当受骗。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多起此类案件。
胡某是本市某医院医生。2003年7月下旬,胡某结识了刘某某,交往中得知刘某某之子正在读大专,于是对刘某某称能为其子办理专科转本科事宜,刘某某对此深信不疑。随后,胡某即以办事需要花钱疏通关系为由,骗得刘某某现金4万元。后胡某将赃款全部挥霍。数日后,胡某再次使用这一招术,谎称能将郑某之子安排在北京铁路公安局工作,骗取郑某的信任,先后分三次骗得郑某现金2万元。后赃款被全部挥霍。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万元。
同样是骗取钱财,今年26岁的某公司业务员宋某的犯罪手段则更为嚣张。2003年3月间,宋某在河西区乐园家具城购物时,与事主刘某相识。宋某自称是市公安局民警,骗取了刘某的信任。此后不久,刘某及其弟便委托宋某帮助将其羁押在红桥区看守所的亲属“办出来”。宋某便以办事需要费用为由,分三次在乐园家具城等处骗取事主刘某兄弟现金2.5万元。经事主报案,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对此,河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学智表示,诈骗犯之所以会有机可乘,正是利用了某些人轻信熟人以及做事抱有投机取巧的心理。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调整好心态,不可急功近利。(孙启明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