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录用428名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为满足省直机关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我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为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省直35个部门从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录用428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
招录对象是2004届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和2003届未经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的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现场报名:在2月3日、4日举行的“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及信息交流市场”(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裕华东路186号)进行,报名须出具的证件是: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张。由报考者本人如实填表登记,经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交纳报考费。因故未能在现场报上名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于2月5日、6日到用人部门按相同程序补办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因故不能按时来石家庄报名的毕业生,且提前于1月22日—28日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已报名的,2月2日,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公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2月13日—16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用人部门干部(人事)处,出具与现场报名相同的证件及复印件、照片,经用人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盖章,报名者持此表到省人事厅录考中心(裕华西路408号)办理交费等手续,并将加盖录考中心收费章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交回用人部门,进行登记。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3月4日、5日,参加考试的毕业生到用人部门干部(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