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赖昌星勾结走私 西藏珠峰逃税8亿11人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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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16 胶东在线 | |||||||||
中新社成都二月三日电曾与厦门远华集团赖昌星相勾结,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涉嫌偷逃税款高达八点二四亿元人民币,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简称“珠峰摩托”)、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峰股份”)以及前任法定代表人何冰等十一人已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何冰作为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董事长、西
“珠峰摩托”、“珠峰股份”主要通过“地下钱庄”用非法购汇手段,向香港华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走私货款。为掩盖走私货物的真实来源,两公司购买大量虚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入账,同时还销毁了部分账册。 起诉书称,时任成都海关货管科科长的李东与何冰等人同谋,向其传授逃脱海关监管、偷逃海关关税的方法,在查验过程中为其走私提供方便,期间,李东收取了好处费人民币现金四万余元、劳力士手表、洗衣机等财物。 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受理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