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绣记者郑希雪
今报讯用仅剩的20元钱买来一把刀,两个劫匪一出手就抢来42元钱现金和一部手机。抢完的劫匪还“大方”了一把,把两元的零头给了被害人。而在被害人一再的要求下,两劫匪连手机也还给了他。正当两劫匪用抢来的40元钱吃饭时,警察将其抓获。昨天,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俩犯罪嫌疑人涉嫌抢劫罪已经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1月4日下午,出租车司机张某正在拉活。在于洪区下坎子小学附近,俩男青年上了车,其中一人坐在副驾驶坐位处,另一个人坐在后排座上,告诉张某往浑南方向开。当车开到河畔花园时,后座男子突然抓住张某头发,另一只手拿出刀架在张的脖子上。同时,副驾驶坐位上的男青年也从怀里拿出刀,顶在张的右肋部,张某试图反抗都没奏效。
见形势不妙,张开始与两人对话:“哥们儿,要钱我给”。副驾驶坐位上的男青年称:“正愁没钱吃饭呢,你给掏点吧。”闻听此言,张从兜里掏出42元钱给了对方。收下钱后,副驾驶坐位上的男青年又抢走了张某的手机。但令张某没想到的是,两人将42元钱中的两元零钱留给了张某。
两人下车准备离去,张某也跟着下了车,称自己的破手机不值钱,希望能还给他。没想到,劫匪再次“大方”了一把,把手机还给了张某。张某拿回手机,开车偷偷跟着两人,一直跟到附近一个抻面馆,见两人进去吃饭后,张某用手机报了警。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两人都是阜新市人,2003年12月30日带着120元钱来到沈阳。在网吧住了一夜后,用仅剩的20元钱买了两把尖刀准备抢劫。两人曾在华山路附近一小区内,以问路为名,抢走了女式挎包一个,内有西门子手机一部和160元钱。目前,俩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