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治直肠癌株连子宫索赔八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25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房立

  今报讯本是想治疗直肠癌,不料在沈阳市肛肠医院治疗时子宫也被一并切除。认为医院的此举是为了多收手术费,患者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八万元。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直肠癌手术株连子宫

  2000年的秋天,沈阳市东陵区满堂乡的赵素文老人感觉自己肚子里好像“长了东西”,经常肚子疼。为了省钱,直到自己忍受不了了,赵素文才将情况告诉了子女,并随后住进了沈阳市肛肠医院。经检查,赵素文被确诊为“直肠癌”,2000年9月20日,赵素文被送进了手术室。手术后,医院告诉赵素文的女儿,“手术时发现病灶和子宫粘连,为安全起见就把子宫给切除了。”

  再次就诊质疑子宫切除

  手术后赵素文的病情稳定,没有出现复发的情况。但人老了,病就会主动找上门来。2002年,赵素文因为其他的病到别的医院就医。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告诉赵家人,按照医疗常识,手术时只要把赵素文的直肠缝合起来,她的病就好了,不用切除子宫。听完医生的话,赵素文的女儿想起当时医院做直肠癌的手术费是400多元,可最后赵家却交了近千元,于是认为医院切除赵素文子宫是为了多收手术费。2003年1月,赵素文向沈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两万元。

  医疗鉴定为不是事故

  沈河区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请沈阳市医学会对赵素文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表示手术属医疗违规,不构成医疗事故。沈阳市医学会在鉴定书上标明,切除子宫的做法则是“符合手术原则,但未取得家属同意,属于医疗违规行为,此行为未造成医疗后果。”2003年11月26日,沈河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赵素文的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的赵素文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将索赔数额增加到八万元。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医院拒绝调解

  在二审法庭上,医院向法庭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医院表示现在医院竞争激烈,不排除有的医院故意给赵家人作出“医院手术不当”的表示。赵素文的女儿在法庭上表示,在医院做过手术之后,赵素文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如果医院可以提供手术费用,两家可以和解,但遭到这家医院的拒绝。本案没有当庭宣判。?ā??:?:法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