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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钱 竟打少女主意 大姐大 涉嫌强奸入狱(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42 北京青年报
“大姐大”李玲向警察交代案情涉嫌强奸的“大姐大”只有17岁
  对于门头沟16岁的少女王虹来说,2003年的夏季是一场噩梦,就在这个夏季,一群不满20岁的大男孩轮奸了她,王虹美丽的少女梦想就此被彻底打碎了。而让任何人都不敢相信的是,令王虹饱受这些痛苦的是比她仅仅大一岁的少女李玲。

  2003年7月的一天,王虹应李玲邀请,到家里陪李玲住几天。在李玲的家里,王虹被李玲所谓的几个“兄弟”强奸了。2003年10月,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将李玲和她的“兄弟”刑事拘留。面对民警的讯问,李玲竟然声称自己之所以那么做“就是因为看不惯王虹”,同时也是为了让那些兄弟们以后更加死心塌地地跟随自己。

  在李玲上工读学校前,她就已经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大姐大”了。

  2003年的7月份,她打算开一个发廊,但是开发廊的钱从哪来呢?一天,通过一个朋友介绍,李玲认识了一个叫王虹的女孩,王虹的出现让李玲想起了一个更为疯狂的坏主意。

  李玲带着王虹找到了她的那帮狐朋狗友,一见到那帮人,李玲就跟他们说王虹是一个很风骚的女孩,并让别的男孩欺负王虹,王虹当场进行

  了挣扎和反抗。据当时在场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交代,李玲听到王虹的吵闹声后走进屋去,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她朋友的兽行,反而对王虹当场拳打脚踢,王虹的抗争就这样在李玲的胁迫下瓦解了,4个不到20岁的男孩轮奸了王虹。

  事后,强奸王虹的男孩都成了李玲敲诈的对象,这才是李玲指使他人强奸王虹的真实目的。

  据李玲交代:“我跟他们说,必须给我钱,要不我就上你们家跟你爸妈说去。大约20分钟后,他们就把钱给我了。一共拿了700块钱。”

  钱虽然有了,但离自己开一家发廊的钱还差得很远,李玲又在王虹身上打起了主意。没过几天,李玲带着十来个男孩,借口去山里玩,再次找到了王虹。为了不让李玲打自己,王虹竟然又和他们来到了一家旅馆。这一次王虹又被数次强奸。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规定,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中的有关条款论处。

  具体内容请关注今天中午12点BTV-3播出的《法治进行时》。

  文并供图/《法治进行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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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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