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809110继续关注学校收费问题
本报讯本报昨日A8版《学生喝水也要收费》一文见报后,本报不断接到一些家长反映称,有些中小学在收费方面存在问题,其中饮水费和服装费成热点。记者为此展开调查。收费咋没发票
昨日上午,福州晋安区横屿小学一家长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591-7809110反映,孩子报名时被告知要交饮水费、服装费等,学校收了250元费用,却只开了一张160多元的正规发票。他不明白学校为何不肯开具其他发票。
横屿小学杨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正规发票外的收费,该校之前曾向家长发出委托书,其内容主要是向家长征询收取饮水费(30元)、服装费(45元左右)和订阅《小火炬》(10.8元)等的意见,这些费用都采取自愿原则,饮水费也是为学生喝水卫生考虑的,学生如果家里有困难可以不交。每学期都交服装费
蔡女士说,孩子去年从福州台江小学转学到琴亭小学,在原校已有两套校服,到了琴亭小学后,三年级上学期就交了服装费发了夏冬两套校服,现在新学期开学又要收服装费。如果每学期都要收服装费,让人难以接受。
该校李校长解释说,该校采取一年一套的方式向学生收取服装费,并不是每个学期每个学生都要交。蔡女士遇到的情况比较特殊,这学期开学初,学校收取服装的费用是根据市教育局榕教财200377号规定收取的。治理学校乱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除了由教育部门正规收取的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外,其他类似饮水费和订阅一些报刊的费用都只能是学生家长自愿缴交,否则就是乱收费。服装费一般是小学一至三年级收取一次,四年级开始收取一次,具体按有关规定进行。
另外,该局将于2月5日至2月15日下县(市)区、学校开展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本报新闻热线0591-7809110继续欢迎您对学校收费问题进行反映,本报将把相关情况反映给教育部门。
附:以下是其他读者反映的学校收费问题
林小姐:象园小学收饮水费30元
杨先生:群众路小学收水费28元
邱先生:钱塘小学已收学生饮水费,能否退回?
陈女士:琼河小学前天交的学费,现在还没给发票,还交饮水费。
胡先生:鼓二小学生喝水要收费。
作者:杨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