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景德镇讯程小华记者金其会报道:景德镇市民胡生和汪娟同床共枕生活了10年,并生育了一个9岁的女儿。一
年前,胡生外出打工,汪娟便与另外一名男子徐建打了结婚证书。但是,法院认为汪娟和徐建的夫妻关系受到合法保护。
景德镇市珠山区居民胡生昨日下午来到法院,起诉“妻子”汪娟犯了重婚罪,并要求法官判决离婚,理由是两人在1
99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年底举行了结婚仪式,第二年,
便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年前,胡生因为下岗,两人经常为
经济问题吵闹,胡生便外出到浙江温州打工。今年春节,胡生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带着女儿和一个叫徐建的中年男子同居生活
在一起,两人还到民政部门打了结婚证书。气愤之余,胡生昨日来到珠山区法院准备起诉妻子犯了重婚罪,并要求判决自己与
汪娟离婚。
意外的是立案庭并没有受理胡生的诉状,并且认为汪娟和徐建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立案庭的汪副庭长告诉记者
,法官在审核胡生的离婚诉状时,发现胡生和汪娟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书,也没有形成事实夫妻关系,因为汪娟和胡生当年举
行结婚仪式时,还未满18周岁。所以,至今两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但是,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文中人
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