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遭公司副总率人殴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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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4:38 重庆晨报 | |||||||||
在法官的调解之下,这名副总当庭道歉,并赔偿1万元 本报讯(记者 文创 实习生 杨宗霈) 自己的建议不但没被采纳,还遭了一顿批评,员工一气之下炒了公司鱿鱼,公司副总便带人将其打伤。昨日,经过江北区法院的调解,公司副总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并当庭道歉。
黄天(化名)原是重庆某设计建设实业公司的工程部监理。他在法庭上称,2004年9月,他所在的公司接了一个工程,后来因该工程与对方发生了纠纷,于是他就给公司提了一些建议,但公司相关领导认为黄天的建议有损公司的利益,还为此批评了他。 黄天觉得自己不再受到公司的信任,于是在当年11月向公司提出辞职。 谁知就在黄天辞职的当晚,公司副总刘明(化名)和常四(化名)找到黄天,并暴殴了黄天。同年12月,经法医鉴定黄天受伤为轻伤。 被打后,黄天多次找公司要求解决,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于是黄天将刘明、常四告上法庭。 昨日庭审时,刘明承认带人打了黄天,但他并没动手。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刘明当庭向黄天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 据了解,黄天在庭审结束后,已得到了1万元赔偿金。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