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阜讯 姚村镇村民刘成芸去年底做了肺癌切除手术,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给他报销了3057元。攥着工作人员送来的钱,刘成芸激动地掉下了热泪:“感谢党和政府为我办了一件大好事!”
刘成芸的话也道出了曲阜26·9万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心声。自实行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该市6·8%的农村人口参加了这种新型合作医疗,有1·7万人次报销医药
费,补偿金额105万元,补偿最高金额达1万元。
自去年初被确定为全省首批7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后,这个市积极探索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三位一体”农村卫生工作新路子。按照省、济宁市财政人均补助5元、曲阜市财政人均补助5元、乡镇(街道)财政人均补助2元、农民人均交纳10元的标准,将这些钱集中起来作为合作医疗资金,到去年底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565万元。在补偿上,乡镇街道及村卫生所门诊医药费按8%的比例补偿,住院费用采取分段按比例累计报销,最高补偿标准为1万元。群众称赞说:“交上10元钱,有病管一年!”
为保证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曲阜市先后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转诊制度、补偿报销程序等20余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人员培训,实行了合作医疗报销公示制度。
刘一山 张明哲 王金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