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工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晨报讯(李明记者经淼) 工头与工人之间发生口角本是件平常事,可46岁的刘某没想到,只因对工头的批评不满而反驳了几句,竟招来了杀身之祸。
祸起:“开饭”招来工头打骂
“老刘那天晚上回来时左脸肿了一块……”妻子黄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情绪激动,去年8月8日深夜11时左右,刘某一瘸一拐地回到家里告诉妻子,自己遭到了工头的殴打……刘某是沈阳市苏家屯区某镇人,与妻子在东陵区某建筑工地做厨师已有一段时间了。
根据当事人及证人的供述,检察机关确认以下事实:案发当晚,刘某宣布开饭时遭到工头贺某(男,30岁,绥中县城郊乡人)的严厉呵斥。贺某当着大伙的面,大骂刘某,让其以后将饭菜都平均分好了再宣布开饭,否则有的工人根本吃不着饭。刘某反驳说人数有时多有时少,无法事先分好。这句反驳招来贺某的不满,他边骂边用手和棍棒殴打刘某,导致刘某脸部、后背受伤。
在工人们的帮助下,刘某逃出了工头儿的暴打,逃回自己住处。为了在工地呆下去多赚点儿钱,受了欺负的夫妻俩只好咽下眼泪。可他们不知道,忍让并没有使自己逃离危险。
致死:下半夜再来追打
凌晨3时,黄某发现门被推开,工头贺某对着黄某踹了一脚!被惊醒的刘某见妻子被踹倒后,还没爬起来就被贺某拍过来的洗衣板打在头上。
“工头一次次地扬起洗衣板砸在我丈夫头上……”黄某回忆说,她被吓傻了,等缓过神来,丈夫已瘫在床上,头已变成血葫芦。随后,120将刘某送到医院。上午7时医院传来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幸消息。经过法医检验发现,刘某头部有多处创口,蛛网膜下腔大面积出血及多处凝血块。法医认定,刘某的死亡原因是“头部遭受钝器作用造成广泛出血”。
东陵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民警在案发后不久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在接受审讯时,贺某曾一直否认击打刘某的头部,对犯罪原因和两次殴打刘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贺某于第二日被刑事拘留。
2月3日上午9时,东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这宗恶性刑事案件,贺某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