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自身产品的知名度,竟利用国家领导人视察其他企业的形象照片作虚假宣传,以此误导消费者。昨天下午,上海二中院一审判令上海永久麟龙摩托车有限公司和镇江市京口象山新天地摩托车中心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永久麟龙公司由永久股份公司摩托车分公司改制而来。新天地摩托车中心是永久麟龙
公司在江苏镇江的一家特约经销商。永久公司发现,在新天地摩托车中心的营业大厅内悬挂的巨幅照片,是国家领导人在上海轻工展示会上视察永久公司展台时所拍摄的。而照片上却印有“某国家领导人视察上海永久摩托车公司”这并不存在的企业名称。为此,永久公司将两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报纸上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
永久麟龙公司辩称,他们仅向新天地摩托车中心提供了照片,照片上的文字说明系经销商添加的,与他们无关。且照片及文字都是为永久公司作广告,对永久公司并没有任何损失。新天地摩托车中心未到庭应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永久麟龙公司明知照片中的主体并非自己,仍然向经销商提供,意在通过经销商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利用国家领导人的形象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而新天地摩托车中心,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因此,两被告的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任编辑:吴巧龄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