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柳万昌)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2月1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广遂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淳于永菊、尚玉金、张振藩、张金孝、薛恩华、于洪保、许桂芝,秘书长张福庆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立法听证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问题
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关于补选省人大代表的说明、关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名成员任免职的说明。
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立法听证规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作出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补选了3名省十届人大代表;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孟广遂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本届常委会今后几年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今后,要继续坚持求实创新的指导思想,坚持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切实地履行好法律赋予常委会的各项职责。希望“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及有关方面抓紧做好召开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如期顺利举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副市长史文清、方世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市直和区、县(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