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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带“火”证据保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08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家被楼上跑的水“淹”了、总被恶意短信骚扰、别人欠钱不还,面对生活中遇到的这些闹心事,你咋办?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请公证员公证。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仅该公证处去年就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200余件。

  日前,家住在某小区的曹先生被楼上邻居“急召”回家,原来是邻居家暖气管断裂“淹”了曹家。由于邻居与物业部门互相“推诿”,曹先生又无法长期保护现场,于是先请公
证员对现场公证,以作为将来“打官司”的证据。市民李先生借给朋友韩某2万元钱,因为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韩某还没有还钱,于是也请来公证员做催债保全。就在前几天,我市某厂的库房和厂房一夜间被开发商夷为平地,为保留证据,该厂也请来了公证员。

  据市公证处秘书科的洪庆秀科长介绍,如今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当市民受到侵害或者发生意外事件时一般都会想到请公证帮忙。普通的公证费为1000元,最高为3000元。公证处可以通过购买或索取实物、现场拍照、录像、询问证人、记录或录制证言、操作过程及结果等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事件的真实情况。因此,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证据力优于其他一切证据,在诉讼活动中,法院采证率极高。(本报记者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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