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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如何付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18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南岗区的环卫工人,想咨询有关节假日及日常工作超过8小时如何付给劳动报酬的问题。超过8小时部分不给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钱先生

  调查附记:

  南岗区劳动局的有关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假日,加班费应为平时工资的三倍。如果单位不能按照法律规定付给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正常工作日超过8小时的部分,单位做调整给予补休的办法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按照一定标准付给加班费。

  实习生 朱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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