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省大悟县法院2002年8月“为钱办案”的问题遭到媒体曝光后,湖北省领导和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已指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迅速展开督促查处工作。
孝感市委、市中级法院迅速派员前往大悟县与县里共同研究布置开展查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3次专门会议,决定派监察室主任前往协查,彻底查清大悟县
法院被曝光的问题。
湖北省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下达‘创收’指标的通知”,提出了五条明确的要求:一是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二是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不得将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用来管理法院,更不得将办案作为创收的手段,给审判业务庭、法庭下达“创收”指标。审判业务庭和法庭不得为完成任务而去“主动服务”,寻找案源,怂恿民事主体“打官司”。三是严格按规定收取诉讼费。四是努力争取政府支持,以切实保障法院经费。五是严明纪律,对于拒不执行省法院规定,仍一意孤行下达“创收”指标,乱收费,侵吞挪用诉讼费、执行款物,办假案、勒索当事人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即予以严处。
1日,湖北省法院派出的协查组到达大悟县开展工作。于2003年12月21日新当选的大悟县法院院长李厚荣表示,要认真主动接受检查,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做好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