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携款潜逃者无处遁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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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7:0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薛正俭孙继军)2003年,我区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重视对外逃职务犯罪嫌 疑人的追捕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在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多次组织人力实施成功追捕,使追逃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共 抓捕17人,涉案案值达870余万元,震慑了犯罪分子心存侥幸携款外逃的嚣张气焰。 在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中,相当一部分是在很短的时间就被抓获。39岁的犯罪嫌疑人陈 各级检查机关还不遗余力坚持追逃。25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永宁县农民。2001年8月22日,他参与李某、 高某某(同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共同贪污公款240万元犯罪并携款潜逃。贺兰县检察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迅速立案侦察,并 于2003年1月9日,将刘某抓捕归案。53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任海原县一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自治区重点 工程征地补偿款4万余元挪作他用,其中1万余元归个人使用。2002年9月3日,海原县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侦查期间 ,罗某某畏罪潜逃。2003年1月15日,罗某某被海原县检察院反贪局抓捕归案。2003年春节期间,农业银行吴忠市 某营业所职工朱某某与农民王某某涉嫌共同贪污公款150万元潜逃,吴忠市检察院随即以涉嫌贪污对该二名犯罪嫌疑人决定 立案侦查。2003年2月2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广东落网。同年3月29日,朱某某在浙江被抓捕获。2003年5 月31日,因涉嫌挪用巨额公款潜逃8年的宁夏某贸易中心职工李某在江苏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