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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今起“噤声”入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3:06 辽沈晚报

  经营烟花爆竹业户到上货的经营公司免费存放

  个人剩余的烟花由警方协调经营公司有偿保管

  本报讯首席记者萧叶报道 今日,沈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内的烟花爆竹全部“噤声”。警方提示,自今日起,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业户应主动将剩余的烟花爆竹缴存到经营
公司仓库,到2月20日前必须全部入库,经营公司给予无偿保管;同时,对于手上尚有大量未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可以协调经营公司予以有偿保管。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负责人说,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月6日起,在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地区严禁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自今日起,经营烟花爆竹的业户应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主动缴存到经营公司去。存放地应为业户购买烟花爆竹的经营公司仓库。公安机关派民警到存放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在烟花爆竹入库时,有关人员将对其进行开箱检查,如发现违禁品和其他危险品,要当场将其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到2月20日前,经营业户手中的烟花爆竹应全部入库。对于业户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给予免费存放。

  针对个别市民和单位手中尚有大量剩余烟花爆竹的情况,警方提醒市民,今后不要过量购买烟花爆竹。对于目前确需要存放的市民和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协调经营公司给予有偿存放。

  同时,对于敢于违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方将于今日起组织严查,对违法人员和单位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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