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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上司 杀人妻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3:06 辽沈晚报

  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主任记者王志东报道 只因为与上司有点小小的摩擦竟入室杀其妻女,而后在江苏常州隐姓埋名8年。昨日记者从沈阳中法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嫌犯王某死刑,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近7万元。在法庭上,尽管杀人者王某对其罪行拒不承认,满不在乎地提出上诉,但大量证据表明他就是凶手。

  据了解,这桩发生在1995年的案件被称为“4·4”特大入室杀人案。1995年4月4日,家住皇姑区巴山路的杨某家发生血案:杨某的妻子被人用锤子砸死,其17岁的女儿先被人用锤子砸倒,后用电线勒死。案发后,皇姑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都很简单,这起杀人案一定与男主人杨某有关。杨某是某建筑公司电工队的负责人,曾和一个叫王某的工人产生过摩擦。民警去找王某时,发现王某已经失踪。警方将王某确定为重大嫌疑人进行抓捕。

  但8年过去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2003年初,警方得知王某曾偷偷回家的消息后,立即对其家人展开工作。但王某不告诉家人他在哪里落脚。2003年4月,民警从王某的亲属处得知,王某就躲藏在江苏常州,他在那里用的是“赵军”这个名字,并谎称是黑龙江木兰人。2003年5月31日,在确认王某就在常州后,皇姑刑警大队追逃队侦查员赶往常州。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王某在某工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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