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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涨价 会员怒而求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蒋丹)家住顺城大街的刘小姐在红星路附近的一家网吧办理了会员卡,谁知仅半个月,网吧每小时的上网资费就涨了一元。因要求退费遭拒,昨日,她一气之下投诉至锦江区消协及相关部门,要求规范网吧的收费行为。据悉,网吧与会员的消费纠纷,这在消协还是首次接到。办卡时,上网费每小时两元

  据刘小姐介绍,春节前,她到单位附近的青年世界网吧上网,工作人员告诉她,网吧
的上网费每小时为两元。网民只需交纳10元手续费及工本费办一张会员卡,就可享受七折优惠。心动之下,刘小姐办了会员卡,还花70元钱买了价值100元的上网资费。

  然而,2月2日,当她再次前往网吧上网时,发现那里的上网资费每小时已上涨了一元,即使是会员,也同样是按已上涨的价格收费。她颇为不解,当初成为其会员,是冲着对方的两元资费去的,双方也是在两元上网资费的条件下达成的相关协议,网吧自作主张的行为让她极为不满。办卡后,上网费每小时涨1元

  此时,刘小姐的会员卡上还剩85元资费。她要求退会,可对方不仅不退,反而称网吧并未涨价。两名工作人员后来向记者解释称,网吧一直都是每小时三元的资费,春节前确实有一段时间每小时的资费是两元,但那是在搞一个优惠活动。

  刘小姐则称,作为消费者,她对网吧的优惠活动并不知情,而且当时网吧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诉她活动之后上网资费要上涨。昨日,刘小姐向锦江区消协及相关部门投诉了该网吧。律师观点:网吧该退且该赔

  对此,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瑞成认为,网吧以每小时上网资费两元、七折的优惠条件向网民提出入会要约,网民应约支付相应的费用之后成为其会员,双方就已达成了一个协议,虽然这个协议不是书面形式,但仍然有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网吧便无权单方面擅自对上网资费进行涨价,否则即违约,网民可要求退会,并可要求网吧赔偿相关的违约金。他同时认为,目前一些网吧的收费较为混乱,一些网吧自行定价,收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也是网吧违约,置会员利益于不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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