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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在自助银行的门上遭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14 东方早报

  持卡人欲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损失

  东方早报记者严登峰

  罗淦、陈秋哲通过在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上安装盗码器,窃取储户资料后制作伪卡取走大量钱款,日前两人被徐汇区 人民法院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有
期徒刑15年和14年,并处罚金7万元。随之而来的,是持卡人与 银行之间的民事诉讼。

  2003年5月下旬至8月中旬,罗、陈先后至本市及武汉、温州等地,将自制的盗码机分别安装在中国银行、浦东 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上,窃取90张持卡人的信息及密码,尔后伪造银行借记卡和信用卡, 在南京、杭州、济南、青岛等地的银行ATM机上提取他人存款132000余元。同年8月20日,两人在湖南被上海警方 抓获。

  本案判决之后,徐汇区人民法院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出2004年第一号司法建议书,建议银 行系统针对此类犯罪的作案手法,组织专人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

  据悉,部分持卡人已经委托上海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提起有关民事诉讼,分别状告相关的银行。该所史屯兵和谢学锋 两位律师认为,既然本案的最终定性是“诈骗罪”,那么受害人就应该是银行,而不应该是持卡者。银行对伪卡信以为真,因 此现在持卡人遭受的损失应该由银行给予赔付。

  谢学锋说,持卡人从未脱离对银行卡的控制,也没有其他保管不善的行为,而银行的过错却是显而易见的。犯罪嫌疑 人如果不在银行的服务设施上做手脚,是很难完成犯罪过程的。盗码机安装在自助银行的门框上,而银行的保安和其他工作人 员竟对此毫不知晓,并且银行的监控系统也没有记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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