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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养老保险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丛民通讯员丁麟宏)从山东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市暂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纳入社会统筹。

  据介绍,未统筹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本人退休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由企业负担的退休人员的粮补6元、煤补5元、交通补贴10元以及开放城市费20元,简称“四项费用”)以及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历次增加、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20
03年12月31日前,企业拖欠未统筹人员的上述费用,仍由退休人员的所在企业负责补发。

  全体退休人员已转入社区管理的企业,在办理未统筹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按未统筹人员的人数及交费标准,一次性足额交纳社区管理服务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交纳了此项费用的次月起,将退休人员的“四项费用”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救济费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社会统筹,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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