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官员促就业不利将受严厉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玉春)今后,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如有严重失职等错误,有关责任的党政领导将受到党纪政纪严厉处分。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颁布《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在就业再就业中的职责。 根据这一《规定》,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如何,将被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 该《规定》强调:凡是没有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虽纳入计划但未认真执行的;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致使就业再就业政策不落实的;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不按规定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弄虚作假、骗取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等,除相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受到通报批评外,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也将会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降级直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 按照《规定》,就业再就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凡涉及贪污、挪用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反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也都将受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