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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贩烟花 暴露 贿警遭拒绝 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运输大量危险爆炸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并有相应安全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手段。卢氏县几个商户为了在元宵节赚上一笔,竟将300万响的烟花混装在其他货物中间运输。被发现后,他们又以金钱利诱,民警不为所动,依法将烟花就地处置,并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1月30日,卢氏县五里川镇的个体户万某等人到洛阳关林批发市场进货。货装上车后,
他们见车厢里还有很大空余位置。咋办?万某等人就批发了21箱共300万响的烟花爆竹,欲拉回卢氏,在元宵节出售。

  1月31日凌晨1时许,货车行驶到卢氏县公安局设在该县杜关镇的春运安全值勤点,民警敏锐地发现车上装有一箱鞭炮,便询问货主为何把鞭炮同货物装在一起,3人谎称箱里装的全是副食品。民警即开箱验证,发现装的是烟花,3人慌忙拿出1000元现金塞给民警,请求放车通行。民警不为所动,又对车厢进行详细检查,装在车厢中间的烟花顿时现了形。

  (记者 甲蕤 通讯员 曾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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