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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属地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0:58 燕赵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林业部门了解到,我省对义务植树活动进行了规范,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提高义务植树成效。

  根据规定,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制度,组织和管理辖区内所有行业、部门、单位、个人的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农村适龄公民应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城镇适龄公民可以直接参加义务植
树劳动,也可以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规定明确铁路、交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完成铁路、公路、河流、干渠用地范围内的绿化任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城镇规划区内的绿化任务。造林绿化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造林计划,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由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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