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伸手”被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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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1:54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利用上门做钟点工的机会竟盗窃主人家财物。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苏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苏某今年53岁,系安溪人,案发前在石狮做钟点工。2003年7月的一天,苏某在杨某家打扫卫生时,趁杨某午睡之机盗走杨某手提包内的现金700元及一部手机,总价值17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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