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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派出所院内遭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6:0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刘峰)昨日本报报道了阎良区金先生未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欠款纠纷,而是率领一家老小强行住进负债人前妻家。今日,记者又获悉,潘芸在2月4日下午7时左右在凌云路派出所做笔录时,再一次被金先生妻子殴打。

  当天下午,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日前的调解方案表示同意,凌云路派出所民警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并形成文字协议。据潘芸说,下午7时她刚走出所长办公室的门,就冷不丁被
站在暗处的金先生的妻子冲过来对其头部猛击一拳,潘芸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又是拳脚相加,猝不及防的潘芸当时就感到头晕耳鸣,急忙用胳膊保护住头部。这时,在场的民警拉开了金妻。记者试图找到金先生的电话了解当时情况,但截止发稿为止电话一直未能打通。据派出所叶所长介绍,当时金妻确实打了潘芸一拳,派出所将依照《治安处罚条例》按情节对其处理。随后在潘芸的要求下,派出所派车将潘送到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潘芸说:“2月3日发生的打人事件还未处理,4日我又挨打,而且是在派出所里,使我精神和身体上受到很大伤害……”目前,潘芸已被确诊为“轻度颅脑损伤”。截止记者发稿,派出所已责令金先生及其家人离开了潘家,但潘芸表示希望对其打人的行为进行公正的处理,以还她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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