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每年植树三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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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城镇适龄公民每人每年须完成义务植树3个劳动工日,农村适龄公民每人每年须完成2个劳动工日,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达到85%以上。”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市绿化总结表彰暨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动员大会上,长沙市副市长张湘涛号召长沙市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根据要求,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公路、交通、铁路、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系统和部门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义务植树形象路、形象小区、形象街道并立牌标示。其中,市内五区和长沙县、望城县政府要把义务植树基地建立在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的城市环城林带和绿色通道建设范围内。2004年,各区、县(市)必须建设一条公路两侧宽各100米以上、长1000米以上、造林面积在300亩以上的绿化示范带。 “城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形式以单位包干为主。各区、县(市)应在2004年2-3月组织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张湘涛说,对不能履行植树义务者,由市、县(市)绿委办公室依法征收以资代劳绿化费。对于既不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又不愿意缴纳绿化费的单位,由所在地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与此同时,长沙市将把义务植树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重要指标,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义务植树活动的地点、植树面积、树种、造林成活率、管护措施以及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尽责率。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后,要实行挂牌联系,负责管理养护。会上还表彰了2003年度全市花园式单位及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记者 刘 勇 实习生 杨金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