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21万元 一财务员被判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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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8:5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2月7日讯(记者邓志勇)一构件厂财务人员多次模仿领款人签名和厂领导笔迹签字,先后贪污公款21万多元,2月4日,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1岁的黄某原系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构件厂的财务人员,在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间,黄某采取伪造凭证、模仿领款人的签名和厂领 责编:蒙卫芝 袁婵翠(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邓志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