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披露当前职务犯罪六大主要特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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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武汉二月六日电(记者艾启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今天在该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披露,去年湖北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一千六百八十七件一千八百三十三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点九亿元人民币。这些职务犯罪特征表现为: (一)大要案比例较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增多。去年全省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九百七十八件,其中县处以上官员一百八十人,其中厅级官员二十一人,比上年多十四人。如 (二)行政司法和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影响恶劣。去年全省查办此类案件三百三十人。如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明九斤,孝感市原公安局长廖祥政,武汉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柯昌信、胡昌尤等十三名法官均涉嫌受贿被查处。 (三)贿赂犯罪上升。共立案侦查受贿、行贿犯罪嫌疑人六百三十二人,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一。如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张德炳涉嫌受贿一百三十万元案等。 (四)经济热点部位、改革改制环节职务犯罪突出。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一些犯罪分子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猖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七百七十人,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二。如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等二十五名电力系统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洪湖市建设银行曹市办事处原主任梅昌林涉嫌挪用公款二千一百四十万元。 (五)犯罪具有牵连性,窝案串案多。共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七百八十八人,占立案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三。如黄冈师范学院原院长助理黄中贵等人涉嫌贪污贿赂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二十八人,其中大要案二十一人。 (六)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危害严重。立案侦查的一百七十九件渎职案件中,造成人员伤亡五十八人、经济损失一点六三亿元人民币。如来凤县农机安全监测站原站长虞斌玩忽职守,酿成了死伤十八人的重大安全事故。 靳军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和坚持不懈的工作,排除干扰阻力,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