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伤原告 判赔医疗费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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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0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家住昌平区东三旗的赵先生找到本报编辑部,反映他在一次劳动仲裁开庭现场被北京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打伤,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对方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赔偿其医疗费一事。赵先生向本报提供了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市一中院的两审判决书和说明材料。 据赵先生介绍,2003年6月25日,他与北京库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劳动纠纷案 在一审法院开庭时,被告张亚东说:“在劳动局的仲裁庭审中,赵多次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庭审结束后他又用手指着我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并没有打他只是将他的手拨到了一边。” 一审法院经过法庭调查,判决张亚东赔偿赵先生医疗费67.5元。被告律师张亚东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市一中院于2003年12月24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今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一个多月,但是被告律师张亚东一直没有赔偿赵先生的67.5元医疗费。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