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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炮”规定 10市民被治安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1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夏雄斌)元宵当晚,我市有10名市民因违反“禁炮”规定,在中心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当场查获,受到治安拘留处罚。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禁炮”规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今年春节到来之前,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便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中心城区“禁炮”的有关规定,并出动警力加大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清查力度,从源
头上加以打击,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多宗。春节期间,市公安局从机关抽调民警组成“禁炮”工作小组,在除夕和春节期间加大“禁炮”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针对元宵夜市区燃放烟花爆竹有所反复的情况,当晚,我市各级公安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600多名在市区中心区域开展“禁炮”行动,在海滨路沿线和时代广场等公共场所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宗,缴获烟花爆竹一批,现场抓获正在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杨某文等10名,并全部处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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