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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用书有“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13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金柯)中小学开学在即,由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2004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已经下发到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和全市19个新华书店的课本零售点,如家长对孩子领到的教材有疑问,可到相关机构咨询。

  该《目录》所列之书是根据本市中小学课程计划确定。除另有文件通知,任何单位和部门所发的不在此目录之列的书刊均属课外读物,应由学生家长去书店自愿选购。对于未经
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未刊用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一律不得作为教学用书,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更不得在学生书籍代办费中开支这类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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