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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民企“老大”有望跻身省百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4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林文彬)年均营业收入超2亿元,纳税额和利润总额和利润额均达1000万元以上的汕头民营企业“老大”有望跻身省百强民企行列,目前市经贸局乡镇办正接受民企的此项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月20日。被评定为省百强的民企将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企业符合规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将优先纳入计划予以扶持。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经贸了解到的。

  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然而,并非所有民企都有资格参评。市经贸局有关人士说,参评民企必须是2002年和2003年度年均营业收入都达2亿元以上,纳税额和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以上,且参评前3年还不得有造假、销假行为和偷漏税等情况。

  据了解,省百强企业的认定,由专门工作小组对各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分,按总分进行排序,选取前100家为百强企业。这些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关键技术研发、农产品深加工、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省优先纳入计划予以扶持。另外,省百强民企称号不搞终身制,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被撤销称号。

  市经贸局有关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对汕头民企做大做强也是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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