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为啥不让养家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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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49 生活报 | |
省畜牧局相关专家表示,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出现,为城市居民饲养家禽敲响了警钟。专家:阻断禽流感传播 据省畜牧局兽医专家介绍,患有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家禽无任何临床症状而死亡,病程稍长可见精神委顿、不食、衰弱、羽毛松乱,头翅下垂,鸡冠和肉髯呈暗紫色,头部水肿,结膜肿胀发炎,鼻腔内有粘性分泌物,病鸡常摇头,呼吸困难。有些病例出现下痢和神经症 从禽流感疫区回到当地的人群,一旦发生类流感症状也应该及时报告给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目前虽然还没有证明禽流感病毒在鸽子或者鹦鹉中间有过流行,但是禽流感主要宿主是禽类,喜欢养鸽子、鹦鹉等宠物禽类的市民要引起高度重视。 市民在生活中要做到远离家禽的分泌物,尽量避免触摸活的鸡、鸭等家禽及鸟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10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地面、天花板、家具及墙壁清洁;确保排水道去水顺畅;吃禽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市容:处罚办法出台 从3月1日起,哈市施行的《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城区内不准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驴、马、牛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必须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按家禽、食用鸽每只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家畜每头(只)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卫生的居住环境是阻断疾病和疫情流行的必要手段,相关条例的出台在此基础上附加了强制性规定:城区内不准饲养家禽,市民应予以遵守。(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