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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里两只鸡优哉游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50 生活报

  本报讯 按照有关规定,城区内不允许养鸡鸭等家禽。但记者在5日走访时发现,市区内居然有不少市民养鸡。

  4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现在禽流感的威胁越来越大,但他所住的动力区王兆街一些人不仅养鸽子,还养了鸡。另一位女士则投诉她所住的民康街也有居民在阳台里养鸡,感觉到很不卫生。

  5日13时许,记者来到了王兆街26号,一位大娘告诉记者,这里养鸽子的人很多,养鸡的人也不在少数,夏天时经常就把花园里的花给吃了,还到处便溺。随后她领着记者来到了四单元的楼口,指点楼上的鸽子笼。记者看到楼上有一个已经十分陈旧的鸽子笼,在这栋楼的对面一栋楼也有鸽子笼悬挂在阳台外。

  14时30分,记者来到道里区民康街,记者发现附近养鸽子的居民很多,每栋楼上都有两三个鸽子笼,民康街2号一单元楼上的鸽子笼里正有一些鸽子飞进飞出。在民康街11号三单元的楼下,记者发现从三楼到五楼的鸽子笼内养的不是鸽子,而是鸡。两只鸡在里面时而扬头、时而俯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对记者说,邻居之间住着,本来不好意思说,但是养鸡确实让人感觉到不放心,又脏又臭不说,公鸡一叫还睡不好觉,尤其是现在有禽流感的威胁,让人怎么能放下心来?

  据哈市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介绍,将于3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区内不准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驴、马、牛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必须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按家禽、食用鸽每只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家畜每头(只)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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